新法下的联邦技术移民的受理条件中 :
1. 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:
1) 有AEO(职业在NOC 0, A 或者 B)
2) (作为临时工人或者国际留学生) 在加拿大合法居住一年以上
3) 在38个高需技术行业中的职业中工作一年以上。
2. 评分在67分以上。联邦技术移民实行评分制筛选,申请人在下列评分因素中获得67分就可以申请联
的技术移民:
1) 教育(最高25分);
2) 官方语言(最高24分);
3) 工作经历(最高21分);
4) 就业安排(最高10分);
5) 年龄(最高10分);
6) 适应能力(最高10分)。
没有满足1中的3个条件之一的申请人,即使达到67分以上(上述2的要求) ,均不能提交联邦技术移民申请, 但可以考虑PNP(即各省提名技术移民)
项目特点:
1.申请周期比联邦技术移民短,整体的申请周期在一年左右,一般不会超过一年半
2.职业范围广,某些省提名技术移民允许部分NOC中的C、D类别中的职业
3.需要提前找到雇主,与加拿大工作签证申请类似,省提名技术移民项目一般需要提前找到雇主
4.移民申请程序分为两大部分,省提名甄选,联邦政府批准;获得省提名资格并不意味着可以通过联邦政府的审批,CIC具有最终的决定权
5.有特定的限制,对于省提名技术移民的申请者,特定时间内只能在特定省份居住和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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