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培养目标和要求
具有坚实的材料工程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,了解本领域的发展动向,掌握必要的实验、计算方法和技术,掌握一门外语,具有解决工程问题或从事新材料、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设备的开发能力,掌握材料化学成分和组织结构的分析方法、材料的制造过程和质量控制方法、材料性能检测和分析方法、材料的改性技术、材料制品的加工工艺和技术等。
二、报考条件:
1.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;
2.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;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满3年,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;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,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者;
3.工作业绩突出。
三、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
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。
在学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。其中,课程学习中的实验部分,论文工作中选题报告、中期汇报、论文写作与答辩等主要环节必须在校内完成。
论文研究工作时间(从选题报告通过之日起至论文送审前止)一般不少于一年半。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完必修课程学分的一半后,可申请论文选题。
四、适用领域
材料工程领域
五、学分要求
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,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0学分,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2学分。具体如下:
1.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3学分;
2.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6学分;
3.必修环节1学分。
六、课程设置
(一)必修课程 (不少于23学分,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0学分)
1.自然辩证法
2.外国语 (专业外语不再单列,将融入基础外语中的科技外语阅读部分)
3.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
4.学科前沿讲座 (可从《材料科学前沿》、《高分子前沿讲座》、《新型功能材料专题》、《新型结构材料专题》等课程中选修一门)
5.基础理论课 (3~4学分)
6.专业基础和专业课(11~12学分)(必须选修1~2门3学分课程)
(二)选修课程 (不少于6学分,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学分)
(三)必修环节(1学分)
1.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
2.中期汇报
(四)补修课程
凡在本领域上欠缺本科层次业务基础的硕士研究生,应补修若干门主干课程。补修课程学分不计入学位要求学分。
七、费用:
学费、学杂费共计4.6万(其中学杂费含讲义资料、书、企业管理专题讲座、参观考察、授课期间午餐、证书、合影、通讯录、班级活动等。论文指导费另付
八、学位授予
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应符合该工程领域的培养方案要求,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,满足学分要求,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,由该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,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,由清华大学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。
九、上课地点
清华大学上课
十、学习咨询
全国统一免费咨询电话: 400-707-7337 地址:清华大学材料系
联系人:孙老师
手 机:13910905027
电 话:010-58872919
传 真:010-58872918
邮 箱:cimssun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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