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华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

发表时间:2009-09-25 09:07:35  来源:

一、培养目标和要求

具有坚实的材料工程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,了解本领域的发展动向,掌握必要的实验、计算方法和技术,掌握一门外语,具有解决工程问题或从事新材料、新产品、新工艺、新设备的开发能力,掌握材料化学成分和组织结构的分析方法、材料的制造过程和质量控制方法、材料性能检测和分析方法、材料的改性技术、材料制品的加工工艺和技术等。

二、报考条件:

1.属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;

2.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;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满3年,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;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,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者;

3.工作业绩突出。

三、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

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五年。

在学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半年。其中,课程学习中的实验部分,论文工作中选题报告、中期汇报、论文写作与答辩等主要环节必须在校内完成。

论文研究工作时间(从选题报告通过之日起至论文送审前止)一般不少于一年半。工程硕士研究生在学完必修课程学分的一半后,可申请论文选题。

四、适用领域

材料工程领域

五、学分要求

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,需获得学位要求学分不少于30学分,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2学分。具体如下:

1.必修课程学分不少于23学分;

2.选修课程学分不少于6学分;

3.必修环节1学分。

六、课程设置

(一)必修课程        (不少于23学分,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0学分)

1.自然辩证法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.外国语          (专业外语不再单列,将融入基础外语中的科技外语阅读部分)

3.文献检索与论文写作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4.学科前沿讲座    (可从《材料科学前沿》、《高分子前沿讲座》、《新型功能材料专题》、《新型结构材料专题》等课程中选修一门)

5.基础理论课      34学分)

6.专业基础和专业课(1112学分)(必须选修123学分课程)

(二)选修课程        (不少于6学分,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2学分)

(三)必修环节(1学分)

1.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.中期汇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(四)补修课程

凡在本领域上欠缺本科层次业务基础的硕士研究生,应补修若干门主干课程。补修课程学分不计入学位要求学分。

七、费用: 

学费、学杂费共计4.6万(其中学杂费含讲义资料、书、企业管理专题讲座、参观考察、授课期间午餐、证书、合影、通讯录、班级活动等。论文指导费另付

八、学位授予

在职工程硕士生的培养计划应符合该工程领域的培养方案要求,修完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,满足学分要求,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,由该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审核,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后,由清华大学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。

九、上课地点

    清华大学上课 

十、学习咨询

全国统一免费咨询电话:  400-707-7337
联系人:孙老师
手  机:13910905027 
电  话:010-58872919 
传  真:010-58872918
邮  箱:cimssun@163.com

地址:清华大学材料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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